东安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《东安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督查方案》的通知
2014-08-27 16:06:55          编辑:东安 | 作者:佚名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8143

 

东创国文〔2014〕5号

 

舜皇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,东安经济开发区,各乡镇场党委、乡镇人民政府,县直机关各单位,省、市驻县各单位:

《东安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督查方案》已经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指挥部研究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遵照执行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东安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指挥部办公室

2014年8月7日

 

 

 

东安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督查方案

 

    为全面掌握创建工作的责任落实和各项工作进展情况,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推进创建工作有序健康发展,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,特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督查时间

8月至活动结束。

二、督查内容

1、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宣传工作情况。《东安县2014年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宣传方案》(东宣发〔2014〕13号)文件和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宣传工作的通知》(东创国文〔2014〕1号)文件贯彻落实情况,具体了解各单位是否制作悬挂了宣传栏、宣传标语、文明用语,开展了创建工作宣传教育;电视台、新闻网站是否开辟了专栏,并按要求及时对创建工作进行跟踪报道,对涌现出的各类先进典型是否及时进行总结推广,对重视不够、责任不实、措施不力、工作滞后的问题是否及时曝光;出租车、公交车创建宣传标语制作和张贴等工作落实情况。

2、各部门、各单位落实《东安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任务分解一览表》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。具体了解各单位是否按要求制定了创国文工作具体的实施方案,建立了创建工作台帐,创建工作部署及完成情况。

3、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机构组建情况。具体了解各单位是否做到了“三有”,即有领导班子、有专抓领导、有机构牌子。

4、各单位内部卫生情况。具体了解各单位是否制订健全了卫生管理制度,卫生是否保持清洁。

5、“七包”责任制落实及文明劝导工作开展情况。具体了解各单位是否履行了“七包”职责,责任区公共秩序是否井然有序、环境卫生是否清洁亮丽,是否安排人员开展了文明劝导工作。

6、创建工作指挥部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。

三、督查方式

创建办将采取定期督查、随机抽查、专项督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的形式,会同大督查办、创卫督查办开展督查活动。

四、督查要求

l、切实加强领导。各部门、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,根据创建工作任务要求,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、时限要求、具体措施和工作责任人,并抓好各项创建任务的落实。

2、建立通报制度。创建工作指挥部将对组织得力、进展快、质量高、效果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;对行动迟缓、措施不力、质量不高、工作滞后的单位进行书面通报批评,并限期整改;对于那些重视不够、整改工作不及时的单位,将在电视公开曝光;对全县创建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,将严格按照《东安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奖惩办法》进行责任追究。

3、严明工作纪律。督查组要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,督查过程中要一切从简,严明督查纪律,为创建工作任务有效落实提供保障。

五、结果运用

1、在县创文办组织的年度督查考核中连续两次被批评教育的单位,视情节轻重,对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,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诫勉谈话,通报批评。

2、年终将本年度督查考核得分情况进行排名,各创建单位排名前三名的分别奖励3万元、2万元、1万元。排名后三名的分别扣减年度工作经费3万元、2万元、1万元。考核评分结果报县委、县政府同意后由县财政部门执行。

3、连续3次被通报批评的,年终绩效考核实行“一票否决”,连续4次被通报批评的,视情节轻重,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停职检查、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、免职、辞退或者解聘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东安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  2014年8月7日印发

(共印300份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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